发文单位:蜜桃视频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07月31日 |
标 题:蜜桃视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数字凌云通信基础设施会战暨5G 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凌政办发〔2020〕42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31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快百色市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数百发〔2019〕1 号)、《关于建立数字百色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会战暨5G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百政办发〔2020〕4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 5G 等通信网络建设面临问题工作责任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我县5G产业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数字凌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会战暨 5G 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韦长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乐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艳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
和大数据发展局局长(兼)
杨彩鸾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肖法泽 中国铁塔百色公司右江大区经理
成 员:何堂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容成镇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周建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道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合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飞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龚光华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黄天定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黄泽晨 县工业集中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杨秀军 广西新电力集团凌云县公司董事长
罗光玮 中国铁塔百色公司凌云区域经理
奚晓东 中国电信凌云分公司总经理
陈 松 中国移动凌云分公司总经理
杨 珉 中国联通凌云分公司总经理
覃振辉 广西广电网络凌云分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分管领导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彩鸾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肖法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5G联合通信建设推进办公室,主任由罗光玮担任,副主任由三家电信企业总经理兼任。成员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百色市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统筹和协调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暨 5G 产业发展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行动计划实施、政策落地等工作;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暨5G 产业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暨 5G 产业发展宣传工作;县人民政府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暨 5G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协调推动制定有针对性地支持措施;协调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暨 5G 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宣传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暨 5G 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等;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普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等知识。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暨 5G 产业发展重点项目与国家、自治区、百色市有关规划衔接;协调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暨 5G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按程序纳入县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范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暨 5G 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县大数据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投资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
(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暨5G 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负责统筹协调推进5G 产业发展;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各级公安部门依法打击破坏、阻挠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违法行为;推进公安系统杆塔资源共享。
(六)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政策;负责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协调将中国铁塔百色分公司、中国电信凌云分公司、中国移动凌云分公司、中国联通凌云分公司纳入蜜桃视频规委会成员。
(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自治区出台的建筑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建设、验收,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同步建设铁塔基站、配套管道和入户光纤、设备间和机房等;负责协调推进开放市政杆塔资源,统筹安排通信管线。负责推动公共场合杆塔资源向中国铁塔百色公司开放。推动现有存量杆塔按照5G建设规划逐步分批按照智慧杆标准进行改造。
(八)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环评简化审批政策,配合加强电磁辐射科普宣传。
(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配合公路沿线通信网络覆盖建设,协调提供红线内用电保障和通信设施安装条件;负责协调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桥梁、隧道等事宜;协调推进开放公路沿线路灯杆塔资源。
(十)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协调组织广播电视企业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信息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乡(镇)数字凌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暨 5G 产业发展,包括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征地协调、项目建设等工作。
(十二)广西新电力集团蜜桃视频公司。负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用电保障,优化用电办理流程;在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推动利用电力杆塔资源附挂通信光缆和基站设备。
(十三)中国铁塔百色分公司凌云办事处。加挂“5G 联合通信建设推进办公室”,牵头负责 5G 联合通信建设并具体承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相关项目的基站选址和建设任务,完成项目投资目标;统筹整合 5G 站址需求,推动通信杆塔与电力、市政、交通等部门杆 塔资源共享,实现双向开放和一杆多用。承担 5G 联合通信建设推进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中国电信凌云分公司、中国移动凌云分公司、中国联通凌云分公司。具体承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暨 5G 产业发展相 关项目的建设任务,完成项目投资目标。
(十五)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凌云分公司。具体承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数字凌云“村村通、户户用”建设任务,完成项投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议题需要,可视情况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或与议题相关的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人民政府。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落实推进数字凌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暨 5G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事项;加强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暨5G 产业发展实施单位的指导;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县领导的,由联席会议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的继任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发文。
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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