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拓宽油茶培育技术和管理经验,以示范林建设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特色农业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油茶有效供给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实现以油茶产业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依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山茶油产业精准扶贫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7号)以及《百色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营林生产计划的通知》(百林〔2020〕1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油茶产业发展以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蜜桃视频2020年实施油茶新造林1.1万亩,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2.0万亩,创建自治区级油茶产业核心示范区1个(下甲双达),创建县级油茶产业核心示范区1个(伶站林场)。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林场,分解情况详见附表。
三、实施条件及设计原则
(一)实施条件
1.油茶新造林实施要求为宜林荒山、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实施面积原则上要求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严禁实施林下造林或毁坏天然林造林,各村贫困户优先实施。由于林农土地零星分散,可多户联营组织造林或以合作社形式组织造林。
2.为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在石山地区实施油茶新造林项目。
3.油茶低改实施地点安排在农户油茶低产林分实施,非示范点实施面积要求连片20亩以上。由于林农林地零星分散,可多户联营或以合作社形式组织实施。
(二)设计原则
1.群众自愿参与。
2.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3.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4.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的原则。
5.坚持项目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协调一致的原则。
6.坚持依靠科学技术,确保造林工程质量的原则。
四、技术要求
(一)油茶新造技术要求
按照2.2m×3m或3m×3m的造林技术规格上山造林(每亩造林密度74—100株),造林第二年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含85%)为合格。
(二)油茶低改实施技术要求
1.调整密度。砍除老、残、病株,适当间伐。
2.修剪。剪除枯枝、病枝、寄生枝等,合理整形,使树体内部通风透光。
3.清除杂灌、杂草,合理施肥。
五、实施步骤
(一)油茶新造林项目实施步骤
1.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以及村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于任务下达后深入村屯进行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实施。
2.根据林农或单位(个人)申请,由各乡(镇)林业站负责完成面积核实,并将材料上报县林业局。
3.根据乡(镇)提供材料,林业局发放苗木到各村给林农或单位(个人)进行造林。
4.各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以及村合作社负责组织林农或单位(个人)实施造林,并指导造林户完成油茶种植工作(每亩种植苗木株数74—100株)。
5.造林三个月后由各乡(镇)林业站组织进行自检并将自检材料上报县林业局申请核实。
6.县林业局收到乡(镇)自检材料后及时进行核实验收。
7.兑现补助资金。
(二)油茶低改实施步骤
1.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以及村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方案下发后深入各村进行宣传,发动贫困户及林农或单位(个人)积极参与油茶低改项目实施。
2.根据林农或单位(个人)申请,由各乡(镇)林业站负责核实并组织材料上报县林业局。
3.林农或单位(个人)在乡(镇)林业站、村“两委”、村合作社以及县林业局指导下按技术规程实施低改。
4.由各乡(镇)林业站组织进行自检并将油茶低改自检材料上报县林业局。
5.县林业局收到乡(镇)自检材料后及时进行核实验收。
6.经核实后兑现补助资金给实施林农或单位(个人)。
六、实施方式
(一)油茶新造林实施1.1万亩
由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以及村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示范点造林0.3万亩,各乡(镇)面上造林0.8万亩。
(二)实施油茶低改2万亩
油茶低产林改造2.0万亩,其中示范点改造0.213万亩,一般面上改造1.787万亩。由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以及村合作社负责组织林农或单位(个人)实施。
为使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项目实现连片规模化,便于统一施工、统一管理、减少工作量和解决项目区劳动力缺乏等问题,鼓励林农联户委托公司、合作社、能人等进行连片规模化集中实施。
(三)建设油茶核心示范区2个
在下甲镇双达村创建自治区级油茶核心示范区,在国营伶站林场创建县级油茶核心示范区,由县林业局、农投林业有限公司、国营伶站林场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联合实施。
油茶新造林所需苗木和油茶低改所需有机肥料由县林业局统一采购,肥料调运至村屯后由村“两委”以及合作社对肥料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和发放;造林苗木由乡(镇)林业站组织林农或单位(个人)到中标苗圃自行调运或由中标苗圃将苗木运送至造林村屯后,乡(镇)林业站、村“两委”以及合作社组织发放。
七、时间要求
各乡(镇)2020年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任务于2020年10月底以前完成。
八、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油茶新造林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般面上造林补助1000元/亩(含苗木费),示范点造林补助1500元/亩(含苗木费)。
1.一般面上造林第一年不补助现金,由县林业局统一采购苗木发放给造林农户或单位(个人)实施造林(苗木费按100株/亩、费用按政府采购成交价计算),第二年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含85%)给予现金补助,补助金额为应补金额(1000元)减出已领用的苗木费。
2.示范点造林第一年不补助现金,由县林业局统一采购苗木发放给造林农户或单位(个人)实施造林(苗木费按100株/亩、费用按政府采购成交价计算),第二年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含85%)给予现金补助,补助金额为应补金额(1000元)减出已领用的苗木费。
(二)油茶低改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般抚育改造补助400元/亩,示范点补助700元/亩。
1.一般抚育改造补助现金340元/亩(其中60元由县林业局用于统一采购有机肥料)。
2.示范点抚育改造补助现金640元/亩(其中60元由县林业局用于统一采购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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